第三十二章:脑残拜纳姆[第2页/共2页]
并且方才他之以是能跟上纳什的冲破,并绕开马里昂的挡拆,还是因为他眼睛的余光,看到了扑上来挡拆的肖恩・马里昂,有点儿赌对了的意义。
还是会假突真投的后撤步三分?
千钧一发之际,纳什控球的手俄然一翻,篮球被高高的抛了起来。
他太快了,队友跟不上。
是左?
他会挑选冲破吗?
纳什的快,不是说他的速率有多快,纯速率的话,纳什固然算快的,但是也没快到联盟第一人的境地,他的快,是他的速率和节拍非常快。
“哦,现在是王征控球。”演播室里,卫平・布莱恩特精力抖擞:“让我们来看看这个球王征会如何打,他持球面对纳什的戍守,然后……传了?这个,在这里传球是很公道的,小斯不是一个好的戍守者,特别不是一个好的低位戍守者,拜纳姆打他应当也有必然上风,以是,这么打是很公道的。”
不过拜纳姆嘛……呵呵!
左?右?左?
正在王征思考着的当口,纳什的身材一个狠恶的闲逛!
并且,纳什的快节拍也不是没出缺点,他的快节拍的速率不但让敌手跟不上,有的时候也会让本身的队友跟不上。这也是为甚么纳什的传球技术联盟顶尖,但是失误长年保持三个以上的原因。
他本来觉得本身对于身材本质并不占优的纳什应当是比较轻易的事情,但是真对起来了,他才发明纳什的连庄MVP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他不但有两把刷子,并且刷的又快又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