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大局已定[第2页/共2页]
全部场面,就像是群鲨在打猎鲸鱼。
再说,马队也有马队的对峙,既然投降了,那就不会再搞几次。
深呼吸了几口气,自发已经平复表情的勒菲弗尔,在收拢了逃兵以后,对着身边的标兵说道。
“标枪筹办――”
并不狠恶的追逐战持续了一小会,伤亡了十几小我的布列塔尼马队就已经举手投降――说是伤亡十几小我,但实在大部分都只是伤,并且是没甚么大碍的摔伤,标骑们充分的贯彻了勒菲弗尔先射马的办法,重标枪用力的往战马身上号召――这也就导致了固然大部分马队摔的七荤八素,但也就是疼,并不影响战役力。
只是培养站在陆地上的弓手就如此艰巨,更不消说是骑在顿时的弓骑了;究竟上,即便是号称大家皆兵的蒙前人,全盛期间能不能拿出超越五万的弓骑都还是个题目,更不消说盘据严峻,地盘都是一小块一小块的欧陆领主了。
但是,重标枪实在是太重了。
标骑对抗重马队,它就和弓骑对抗重骑差未几,都是游走,骚扰,射击。
这个费事,当然不是刚才说的阿谁不杀马队的法例;实际上,这个法例说的仅仅是不杀战后被俘的马队,至于战役当中,天然是各安天命。
???
平原上,重骑能够纵情的驰骋,而在丛林,跑的快了还要担忧别一不谨慎被树枝挂上马!
“调转马头!我们去与他们战役!让这些法兰西人细心瞧瞧,布列塔尼的男人向来不是好欺负的!”
并且,仅对这个期间而言,标枪马队的结果还不错。
“三十步――投掷!”
他是公爵,他不该该死在这类处所!
勒菲弗尔他们设备的标枪能够分红两种,一种是轻标枪,这类标枪根基上就是削尖的长棍,没甚么大杀伤力,就是对付炮灰用的;但是另一种,倒是专门对于马队与重装步兵的重标枪。
这不是勒菲弗尔第一次上疆场,更不是勒菲弗尔第一次杀人,但是不管上疆场多少回,只如果个正凡人都会感到惊骇。
不过,和弓骑分歧的一点在于,重标枪的能力要大的多。
当然,局面实在并没有那么一面倒,勒菲弗尔的标骑,也有着很多因为时运不佳或者骑术不济,被重骑冲锋靠近然后被一剑抽翻下地的。但是不成否定,跟着时候的流逝,上风确切是正在一点一点的往勒菲弗尔这边倾斜。
“公爵大人,仇敌追上来了!”
人们常说,只要死光临头才气看出一小我的本质。
归正不杀马队是中世纪的通用法例,只要交上一笔赎金,他们还是从哪来回哪去。
“……费事了。”
以英格兰长弓为例,一把合格的英格兰长弓的制作要用七年,培养一个长弓手还必必要从小养起,并且对身高、肩宽都有着硬要求。
等候着马队反叛的朋友现在便能够散了,不管是出于身份还是任务,这些马队都不成能反叛――但是,正如之前所说,现在他们不会反叛仅仅是出于他们的身份与任务。
但是布列塔尼公爵一点都不感觉有甚么不对。
不要觉得公爵胡涂,实际上现在公爵的脑袋转的灵光的很――圣马洛与南特市之间马队疾行一日可至;而之前公爵就已经带着马队与征召农兵走了一天,就算是中间绕了远路,他也起码已经走了一半的路途。
这个坏处是两边共有的,但是因为重量、因为惯性的原因,重骑想要转弯远比标骑来的困难。标骑有着充足的余地,来游刃不足的耗尽重骑的马力,然后逼迫着他们投降。
ps:明天没更,下午再补一章。
再穿多手都抬不起来,这就不是防备是送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