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黑山贼(亲们,打滚求月票啦!)[第1页/共3页]
“兄长,我还探听到,这些个黑山贼,乃黑山余帅王当所部。”
刘闯见这大汉的模样,就晓得这是个头子。
村中的喊杀声和惨叫声响成一片,刘闯一马抢先突入村落,就见一个彪形大汉从一座宅院中冲出来。
刘闯内心也是一惊,反手从驮马背上取下甲子剑,厉声喝道:“孔明,仲达,你二人跟上。”
说罢,他便仓促拜别……到底是如何个环境?这女子究竟是甚么人?刚才……我仿佛看到了这女子的胸……
身着黑裳,敞着怀,暴露胸前护胸毛……这大汉一脸狰狞之色,横斧身前,厉声呼喝。
“衡若,我先出去看看,你留在这里照顾这位女人。”
村口设有粗陋的拒马栅栏,只是当刘闯赶到时,那些拒马栅栏横七竖八倒在路旁,十几具尸身,则横在村口路中心。村庄里,浓烟滚滚,哭喊声此起彼伏。一队队身着黑衣的山贼,手持兵器在村中横冲直撞。有的身上挂着财物,有的正从农家院落里,强行牵出牛马……
至于这黑山贼,本来气力极其惊人,但厥后被袁绍和吕布联手击溃,贼首于毒等人被杀,只剩下张燕这一支人马,阵容已大不如前。可即便如此,张燕部下仍有百万黄巾众,不成小觑。
十几个贼人劈面冲过来,但刘闯脸上却毫无惧色,刀交左手,右手从腰间取出三支三棱小枪,反手掷出。这投枪术,刘闯早就练得精熟,十步以内,可例无虚发。三个贼人还没等冲到跟前,就被小枪射杀在血泊当中。其他贼人见此环境,顿时惶恐失措,行动间略显游移。
司马懿眉头一蹙,顿时沉下脸,哼了一声,不睬诸葛亮。
十几名贼人把夏侯兰围困住,可夏侯兰却浑然不惧,大枪变幻出枪影重重,杀得贼人血流成河。
诸葛亮道:“兄长,亮方才已经问过,这些家伙是黑山贼。”
但是没等他撤步换招,白龙马俄然间仰蹄而起,朝他狠狠踹来。
刘闯对这一幕,并不陌生。
胯下象龙,也仿佛有些烦躁,点头摆尾……
在路上,刘闯数次开口扣问,显得有些迫不及待。
刘闯才冲进村庄,劈面就见两个身着赭黄衣甲的男人拦住来路。
身后,传来夏侯兰的呼喊声。
诸葛亮说完,便朝司马懿看了一眼。
这是个甚么状况?
此人身高八尺,手持一口开山斧。
十几名贼人在一眨眼间,被刘闯杀得一个洁净。
这些个贼人正抢的痛快,见有人前来禁止,立即簇拥而上。
刘闯闻听顿时一惊,二话不说便冲进大门。
看上去并不是很大,但也毫不是甚么费事家庭。
飞熊铁骑做势就冲要锋,却被刘闯拦住。
实在换做是谁,都会忍不住生机。
赵家村间隔真定约二十里,地处华北平原。
但是看这白袍小将的年纪,仿佛和他设想的那小我,有些出入。
大雨过后,冷风习习。
飞燕,张燕!
从这一次来看,仿佛是诸葛亮落了下风。不过想想,倒也普通!司马懿祖居河内,对黑山贼的体味,天然多过诸葛亮。但能够设想,以那种好胜的脾气,毫不会甘心这么输给司马懿。
刘闯话音未落,从身后传来一声欣喜呼喊:“小兰哥哥,真的是你……”
只是他话音未落,面前寒光一闪,刘闯手起刀落,便把他砍翻在地。
两个男人看到刘闯胯下战马,眼中顿时透暴露贪婪之色,也不答复刘闯的题目,提刀便向刘闯扑来。
夏侯兰失声叫唤起来,也顾不得礼数,忙催马飞奔而去。
“女人,切莫曲解,我是夏侯兰的朋友,贼人已经被我杀死。”
“该死贼人,敢犯我村落……给我死来。”
夏侯兰紧走两步,俄然间一怔,“嫂夫人?子龙结婚了吗?”
大枪翻飞,如同出海蛟龙。
赵家村共有一百多户,人丁在六百出头,背依萆山,是四周一座范围较大的村庄。
村里的贼人底子没法挡住飞熊铁骑的打击,只一个回合下来,便被冲杀的溃不成军。
那些贼人已经停止了抵当,狼狈逃窜。别看贼人足有二三百人,但是面对飞熊铁骑,明显难以抵当。司马懿和诸葛亮各领十名飞熊铁骑来到刘闯面前,纷繁上马,躬身向刘闯施礼。
而诸葛亮和司马懿感觉有些好笑,刘闯这严峻的模样,他二人从未见过。特别是诸葛亮,已跟从刘闯多年。在他的印象里,刘闯几近从未有过如此情感,哪怕是面对千军万马,也不似这模样手足无措。不过,这也使得诸葛亮对阿谁从未会面的‘子龙’,重生出几分稠密的兴趣。
这有一个说法,叫做:龙吐舌。
三人一组便冲上前来。
刘闯赶紧回身,大声说道。
策马平原之上,表情极其舒爽。
想当初,刘闯遴选飞熊铁骑,可谓是百里挑一,都是军中精锐。
枪杆是用精铁打造而成,上面密布银光闪闪的银鳞。当大枪刺出的一顷刻,阳光晖映下,闪过连续串夺目银光,照得眼睛有些张不开。刘闯心中一惊,忙举刀向外一推,就听铛的一声响,那杆银鳞枪上传来一股巨力,足有千斤。这白袍小将,人借马势,马助人威,一枪刺来,即便是刘闯也几乎抵挡不住。他脚下赶紧使了个千斤坠,口中大吼一声,将银鳞枪崩开。
黑山军?
象龙马一声长嘶,撒蹄疾走,如同闪电。
一个枪如闪电,一个刀势沉猛。
不过,跟着他一声叫唤,也轰动了村中的其他贼人。
白袍小将不敢怠慢,赶紧举枪相迎。
“没有……不过嫂夫人在内里。”
“衡若,快到了吧!”
那口甲子剑破空,带着一声历啸便劈斩过来,快如闪电普通。
这员小将手中的银枪,很有奇妙。
“他就在内里杀敌,女人你先穿好衣服,我在内里为你保护。”
刘闯说完,忙不迭跑出中堂。
此人是张燕的亲信,为人狡猾残暴,也是常山治下一支最为凶悍的贼人,攻城掠地,多次侵犯真定,烧杀劫掠,无恶不作,被称之为常山之虎。明天这些黑山贼,便是王当的部下。”
拂晓时分,雷雨交集。
美意美意击帮村庄击退贼人,哪晓得又跑出这么一个白袍小将,不分青红皂白便脱手伤人。
他走出大门后,就见飞熊铁骑正在四周追杀贼人。
“哈,功德多磨,一场雨水罢了,又何必放在心上?”
“何方贼人,竟敢如此放肆?”
这两个家伙,斗起来了!
大汉乃至没有能看清楚刘闯手中的大刀,只觉寒光一闪,肩膀扛着人头,顿时分开了身材。
“想当初大贤能师张角创建承平道,中平元年发作黄巾之乱,各地翅膀纷繁呼应。黑山贼,便是此中阵容最为浩大的一支。其贼首便是黄巾首级张牛角。后张牛角被杀,其义子褚飞燕改名张燕,接办黑山军。其人号飞燕,长于治兵,且勇力过人,帐下小帅多达百人,号百万之众,出没于常山、赵郡、河内、上党、中山品级,攻城掠地,更一度攻陷过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