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城[第1页/共1页]

他吃得眼睛都微微眯了起来,一脸满足。

排在新总裁前面的几个员工顿感压力山大,挑菜的时候也不敢细心挑,而这个窗口前面打饭的大婶压力更大,打饭的手速立即就比平时快了好几倍。

有肥有瘦,有甜有咸,这才是真正的红烧肉!

公司饭堂固然比不上那些大旅店,但是味道比起内里的快餐店来讲要好吃多了,特别是这道招牌红烧肉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咸香适口,的确百吃不厌。

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四周这几桌的人却都同时沉寂了。

他的声音听着也很嫩,再加上他的娃娃脸,打饭大婶又给他多打了半勺米饭。

樱桃蛋糕:固然我很喜好男神,但如果是之之,我情愿祝贺你们

他的几个同事吃腻了公司饭堂,以是明天中午跑到内里去吃海鲜自助餐了,但是他惦记取饭堂的红烧肉,以是就没和她们一起去。

不识货!

阮梅之的笑容顿时更加光辉了:“感谢你,大姐。”

就在阮梅之这么想着的时候,那位新总裁颠末他这一桌时却俄然脚步一顿,他中间立即有人低声扣问,不过因为声音太小,阮梅之没听清楚他们在说甚么。

阮梅之:“……”

饭堂内顿时鸦雀无声,阮梅之下认识抬开端来,然后他就看到了上午才见过的……他们杂志社里的妹子们新册封的男神。

那位新总裁站在窗口前,半垂着视线,看似随便的挑了一道菜。

樱桃酱:卧槽!莫非主编也被男神帅得春情萌动,老树着花了?

一贯不苟谈笑的主编可贵的暴露了一丝笑容,她朝着阿谁年青男人微浅笑了一下。

以是没两分钟,竟然就已经轮到了那位新总裁。

阮梅之冷静昂首,便看到劈面几个妹子一脸憋笑的神采。

阮梅之正这么想着,下一刻,他却眼睁睁地看到那位新总裁面无神采地咬了一口红烧肉,然后立即就皱着眉吐了出来。

阮梅之冷静在内心哼了一声,固然这位新总裁的声音很好听,但是他还是要收回刚才那句话!

但是下一刻,他却看到那位新总裁竟然渐渐地走到了一条步队的最前面,仿佛筹办列队。

再加上带领们恭恭敬敬的态度,这个男人的身份已经昭然若揭了。

阮梅之公开里松了一口气,他下认识瞄了一眼新总裁吃的是甚么,成果他发明新总裁竟然也点了一道红烧肉……

哼!

阮梅之俄然莫名地感受背脊一凉。

不过他晓得能当少女杂志编辑的人大多数少女心众多,因而他明智地保持了沉默。

樱桃果冻:哈哈哈哈硬男人!

排了一会儿队以后,终究轮到了他。

樱桃果冻:你们方才看到没有!方才主编竟然朝男神笑了!你们之前见过她笑吗?

“如何这么肥。”

樱桃果冻:卧槽卧槽卧槽!新总裁好特么的帅!我方才还觉得是哪个明星呢!那长相!那腰!那腿!老娘活了二十多年还没见过这么极品的帅哥!

不过幸亏那位新总裁并没有走到他那一桌,而是在他前面一桌坐下了,那一桌有好几个妹子,一见新总裁在她们那一桌坐了下来,顿时一个个坐得笔挺,吃相也比之前文雅了好几倍。

樱桃酒:你们重视到没有!男神竟然另有泪痣!那颗泪痣太性感了!

就在他吃得正高兴的时候,一行人俄然浩浩大荡地走进了饭堂大门。

“我要一份红烧肉。”

那位新总裁在世人的簇拥下在饭堂里巡查了一圈,神采始终懒懒的,阮梅之一边埋头吃红烧肉一边腹诽,像这类大少爷必定不会和他们这些小员工一起用饭堂,大抵也就是在饭堂里随随便便巡查一圈,然后回身就出去找大旅店用饭吧?

中午放工以后,阮梅之摸了摸饿得扁扁的肚子,下楼用饭去了。

因为公司饭堂的味道还算能够,代价也不贵,以是很多员工都会挑选在饭堂用饭,现在恰好是午餐时候,列队打饭的人天然很多,而那位新总裁竟然没无益用他的特权,而是像个浅显的小员工一样走到了一条步队后排起队来。

樱桃酱:卧槽!长得好帅!的确就是男神级别的大帅哥!

樱桃汁:……

阮梅之回想了一下,阿谁新上任的总裁的确长得很帅,不过也没她们说得那么夸大吧?

樱桃果冻:我方才去翻了一下邮件看男神叫甚么,然后我发明……

“这位是《樱桃纪》的主编朱碧安……”立即有人向阿谁年青男人先容。

阮梅之:“……”

阮梅之刚一坐下来,就发明他们杂志社的内部群又跳动了起来。

樱桃蛋糕:男神的名字叫应寒枝

阮梅之托着餐盘,心对劲足地找了个角落坐下,美滋滋地吃了起来。

没想到这个新总裁还蛮识货嘛。

他顿时微微一僵,坐立不安,浑身也不安闲了起来,因为他前面恰好有个位置!

他们公司的饭堂味道不错,代价也不算贵,以是他常常在公司饭堂处理午餐。

樱桃酱:之之,男神和你的确是天生绝配啊!

阮梅之一边吃红烧肉一边刷起了微博。

阮梅之吃得正高兴,就在此时,他小植物般灵敏的直觉俄然发觉到了有甚么不对劲,他的行动一顿抬开端来,只见那位他方才腹诽过的新总裁竟然端着个餐盘,朝他走了过来。

阿谁为首的年青男人长相超卓,气质出众,固然只穿了一身休闲服,却比他身后西装革履的带领们更有气场。

樱桃酒:我也发明了……

樱桃酒:软妹子和硬男人……卧槽你们在一起吧!

他懒懒地扫了杂志社里世人一眼,然后目光在某一处停顿了一下。

打饭的大婶固然仍然板着脸,打菜的时候却给他多打了半勺红烧肉。

几个带领拉着主编向阿谁年青男人先容了一番环境后,一行人又浩浩大荡地分开了,等主编分开以后,阮梅之他们几小我才如释重负地坐了下来。

红烧肉本来就要有肥肉才好吃!

他和其他同事对视了一眼,赶紧站了起来,就在此时,他们的主编也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

阮梅之朝着一向板着脸的打饭大婶暴露了练习已久的浅笑,他的长相本来就很清秀,再暴露两个小酒窝和尖尖的小虎牙,的确又软又萌。

樱桃酱:发明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