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狡黠[第2页/共2页]
“是啊,有甚么题目么?”李文秀故作迷惑的问道。
另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那就是她的禁足刻日到了,被禁足的七天时候里她只偷偷的溜出去过一次,沈万三来了以后,她就再也不敢偷跑出去了,谁晓得他会不会坏了本身的事呢?如果因为一时贪玩,最后被爹娘发明,减轻对她的奖惩,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是的,她没钱,她的那点钱早在前些时候就已经为了帮人,全数都用掉了,她现在可谓是身无分文,这再次印证了“钱不是全能的,没钱是千万不能的”这句话啊。
现在想来沈万三除了鄙陋了一点,脸皮厚了一点,不端庄了一点,脾气差了一点,总的来讲还算是一小我好人,李文秀在心中对他做了这个结论。
老板脸上堆满了献媚的笑容,还真够恶心的,哼哼,等下他就晓得本身做了一件多么笨拙的事情了。
轻风缓缓,蓝天白云,晴空万里,明丽的阳光从天空倾泻而下,李文秀走在热烈的街道上,谛视着这个她所糊口了六年的县城,这个她所爱好的县城,这个充满朝气与生机的处所,人们的欢乐也在传染着她,让她也感觉欢愉极了,能够活着,真好。
包子铺老板满脸黑线的看着她放归去的阿谁包子,只见白白的包子上面鲜明印着一个灰玄色的手掌印,看起来非常夺目。
“是啊,我家的小狗最喜好吃肉包子了,我来买给我家小狗吃。”刚才还一副凶神恶煞的摸样,转眼就变成了一个驯良大叔,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啊。
李文秀的小手抓上了一个又大又白的肉包子,别说包子还真的蛮大的,她一只小手只能勉强抓住。
乖乖,这支玉钗以他看来起码也值几十两银子啊,他咽了一口口水,却不敢接,他可没那么多钱找给这个小女孩,他固然爱钱,但是可不傻,万一小女孩爹娘问起她的玉钗如何不见了,究查到他这里,最后告他一个讹诈之罪,他可就要去吃牢饭了。
她等的就是这句话,不过嘛面子工夫还是要做的,“如许不好吧?我如何能白拿大叔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