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第2页/共2页]
“红色礼服是懦夫的光荣,麒麟战袍是豪杰的标记!”
牛奔早就在骂街了,“你姥姥的,赔俺衣服!”
他们的身后,跟来了一大片的马队!
薛绍再神勇,敌不过一群勇猛又同心的铁血爷们,被剥了个一丝不怪非常窘恼的站在那边,“你们想干甚么、想干甚么!老子可没有龙阳之癖!”
况三刀捡起家边一坨泥块,劈脸盖脸的砸到了牛奔的头上。
当天深夜,勋一府越骑团第一旅全部一百名越骑卫士加上两名新兵,在旅帅况三刀的带领下,悄悄分开雄师屯,往北方挺进。
“俺就认了你们这群好兄弟了!――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牛奔俄然号泣了起来,手忙脚乱的开端穿衣服。
薛绍与牛奔不由自主的收回了吼怒――“誓死撼卫之!”
但是况三刀说,不会的都能够学。如果你只满足于用好漆枪,必定用不好漆枪。
薛绍相对比较沉默,悄悄的穿上了衣服。对那些人伸出了一只手,“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大唐的甲士,壮!
在遴选马战兵器时薛绍本不想用马槊,启事很简朴,本身的顿时工夫本就不如何样,普通马队用的漆枪都还用不大利索。
洗完澡,一群大老爷们像停止持重的宗教典礼一样,整齐的站成了两排,手里托着极新的红色内衣和红色的礼服,另有闪亮的兜鍪与精美的铁甲,绣有瑞兽麒麟的赤色战袍大氅。
到了这里,竟然能洗个澡!
薛绍就更不消说了,你们这是要闹哪样啊?
滚滚的浓烟消逝了一些,火焰却冒了起来。与此同时,五骑哒哒嗒的从村落里跑了出来,一起在扬着刀“呜呜”的叫,马脖子上面还悬着带血的人头!
勋府的马仿佛都是久经磨练风俗了长途奔袭,体力特别好。一夜奔驰,途中几近没有做太长时候的歇息。拂晓时分,一行人到达了代州境内的唐林县郊野。
“你们要时候记着,你们身上穿的铠甲拿的刀剑,是我们的父辈儿子与兄弟同胞们亲手锻造的!――我们,誓死撼卫之!”
“突厥杂种!”
这话听起来有点拗口,但意义薛绍懂了,事理和“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一样。因而他决然的挑选了世族大将公用的重兵器――马槊!
似有浓烟滚滚!
休整了约莫一个多时候,人马重新集结。
“俺也是!――兄弟!”
况三刀大喝道:“穿上它们,你们就是我们的存亡兄弟!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山林震惊!
但是,没有人冒然冲出去,因为况三刀还没有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