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不怕死怕痛[第2页/共2页]
更奇特的是,本来吸食过纯血的绯夜固然也产生了纯血变异,但变异过程却在半途俄然停止并且逆转,在几周以内就规复成了浅显的血族血液。
顺说一句,挨揍和吸血形成的伤害差未几,绯夜对本身的进犯力把握得也不错。
一年前的那天,他从昏倒中复苏过来,发明本身躺在特林梵丹诊所寝室的床上。
“罗、莲、特!――”
“算了,还是持续来议论打劫的题目吧,”他感喟,“我们昨晚抢来的东西,有一部分是珠宝金饰。我对特林梵丹不熟谙,找不到合适的处所销赃,你说如何办比较好?”
揍完后,他举起两根手指,冲着罗莲特森冷一笑:“警告你,第一,此后不要再想寻死;第二,也别想从我眼皮底下逃脱。不然,我会让你像明天如许,好好的爽个够!”
“但是,你不感觉猎奇吗?”罗莲特赶紧躲到沙发前面,制止本身被绯夜的肝火涉及,“我的身材能够把浅显血液变异成纯血,你却只能把纯血当作强身健体的食品。我们一样是生物,为甚么会有这么大的不同?”
绯夜看着他,挑了挑眉:“你说本身统统普通是吗?那我就来查抄一下。”
从长远的目光看来,这个记录还会持续递增。
就在诊所的隔壁,有一栋黑漆漆的空房――哦,应当说曾经是空房。
以是,他偶然思疑绯夜是不是把本身当作储备粮了,是以才会不答应他逃脱或者寻死。
“我能够制造一套炼金设备,然后把金饰支解……”
“你如何能够下这类毫无科学按照的结论呢,”罗莲特性头,“这就是科学家和莽夫的不同了。”
合法他手头捉襟见肘的时候,绯夜突入了他的糊口中。
“你说谁是莽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