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那年代的爱情何其另类[第2页/共2页]
爱晓梅抹了把眼泪,见白一川像个犯了错小孩,不由的又‘噗嗤’笑起来。深思了一会,出去又找了条围裙给他系上。
爱晓梅没有理睬老娘的叱骂,提着菜篮子对周太太笑道:“阿姨,明天就在我家吃顿便饭。虽没甚么好的,但好歹尝尝我的技术。”
陈向红七手八脚的把他给托了下来。昏倒了一夜后,醒来像疯了普通,满地打滚,大喊大呼。
他们两个提着尽是蔬菜鱼肉的菜篮子,从喧闹脏乱的菜市场一出来。
白一川也乐了,低声道:“你妈也就看着凶,人实在挺好的。你不要老顶撞她,让她下不来台。”
哪晓得老太太的答复,并没有如她所料:“穷家破ri的,有甚么幸运可言?平ri里在林场干活时,因她爸的出身被人挤兑不说。就说过ri子,还真应了那句老话――百无一用是墨客。她爸除了能拿拿笔杆子,说话酸文夹醋的。过ri子可真是不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还三天两端抱病。我是一个女人当男人用,吃的苦头数都数不过来。”
喃喃道:“只要男人真敬爱你,吃些苦又算甚么。换做是我也会如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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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沉着的对陈向红说道:“你如果不嫌弃我,就嫁给我吧!我虽不能对你承诺甚么,但包管这辈子对你一心一意。任凭你吵架使唤,也毫不悔怨。”说完眨巴着一双大眼,不幸巴巴的看着陈向红。
老太太仿佛为了让厨房里的女儿听到,大着嗓门道:“晓梅五岁那年夏天,她和林场的小孩在河边玩。被那些死孩子,糊的是一头脸的泥巴。眼睛都睁不开,哭着跑回家。她爸不顶用,只会心疼的掉眼泪。我可不就火了,抄起一把菜刀,挨家挨户的去砍人。吓得家家关门闭户。我扯着嗓子,把林场的人骂了底朝天。嗓子哑的三天都没能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