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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了一个嗝,拿起一杯可乐,说着:“一向喜好吃辣,从未被超出。”

换好了衣服后,我拿着包包就出门了。

次奥!你想说我很聒噪就直说!

他点头,“不是钱,钱能够赚到,我错过的那些,”他顿了一下,看向我,“大抵这辈子都没法弥补返来了。”

看到我拉开窗帘,他笑逐颜开的道:“你还是跟之前一样,喜好穿小熊的寝衣。”

不要问我为甚么会想到熊猫,我很朴拙地说这是与体型无关的,任谁看到他这两个大黑眼圈都会想到国宝的。

他说:“你家楼下。”

我跑下床,耷拉着一双小熊拖鞋就跑到窗户前看,楼下公然停着一辆玄色的保时捷,路逸之穿戴一件风骚的紫色外套,眼睛正瞟着我的方向。

“你还是这么喜好吃辣。”他浅笑的答复,神采就像是好不轻易见到了反动军的大喜过望。

明白兔在一旁软软地说了一句:“因为老是跟聪明人发言太累了。”

我喝了一口茶,润润喉,反问道:“我问了你会说吗?”

我惨痛非常的吸了吸鼻子,他见状把菜单递到我手上,“你点吧。”

他淡定点头,凤眸一撇,笑的纯真非常,“对啊,一向坐你们前面,你们的说话,我也是重新听到尾。”

我很想死守到最后一秒,我很想死守着!但是早上只吃了一碗面的我,现在很难不缴械投降。

都被我抓住现行了,还想装无辜!靠,路逸之,你也太嫩了!

我脸不红气不喘的说道:“你分开这么久了,我有些窜改很普通。”

明白兔口里咬着根白菜,脸上倒是种吃不到胡萝卜的神采,“算了,你这么笨的人,跟你说了你也不懂。”

我难为情的道:“你要不要再点一些?”

路逸之把肉之类的下到了锅里,说着:“先吃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