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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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瑾现在大脑转的缓慢,过了一会儿俄然笑了起来:“哈哈,嘉宝,你刚才真的好短长,竟然直接把树枝打断了,归去以后,你教教我好不好。”
靳嘉宝两人再次包管不会走远以后,就拿着东西进山了。走了十几步的时候,靳嘉宝俄然又折返返来,看着谭邦国说道:“邦国哥,你把你的弹弓借我们呗。”
“你这么看着我干吗,我脸上有脏东西吗?咦,我们甚么时候走到这里来的?”肖瑾先是摸摸本身的脸,然后好似刚刚才发明四周的环境,一脸迷惑的四周打量。
越想靳嘉宝越感觉肖瑾不对劲,看着肖瑾的眼神也从本来的思疑变成了必定。她敢必定,肖瑾绝对有题目,就是不晓得是跟本身一样附身的,还是跟之前书里写的那样重生返来的。靳嘉宝想想对方的一些行动和刚才的话,感觉应当是后者的能够性更大一点。
渐渐回想从两人第一次见面开端,就和上辈子完整不一样。明显上辈子从第一眼看到本身,就爱他爱到落空自我的人,这辈子却莫名其妙的讨厌他。明显上辈子谭松松这个时候已经出事转学了,这辈子却安然无事的呆在黉舍,并且和嘉宝成为了好朋友。他还记得,上辈子,这两小我底子就相互不熟谙。
细心回想,肖瑾实在早就暴露了马脚。比方,他从第一眼瞥见本身开端,就贴过来。明显在晓得本身不喜好的他的环境下,他还厚着脸皮每天没话找话。另有他平时说话做事,老是和四周的同窗们不一样。靳嘉宝好几次看到,肖瑾用一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眼神看着其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