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文学网 - 历史军事 - 锦绣荣华乱世歌 - 九十二章 红蛊虫蛮汉子 两虫斗被袭击

九十二章 红蛊虫蛮汉子 两虫斗被袭击[第1页/共1页]

一个身穿苗人服饰的男人,手上拖着一只金蚕,举着火把,站在她身后不远处,直勾勾的盯着她,眼神非常阴鸷。

照了几次,锦华目光不由自主地紧舒展定在红蛊虫身上!不知为何,红蛊虫让人各式痴迷。它身上仿佛带着勾惹民气的力量,让人忍不住想要去追逐,手电筒一起追着红蛊虫,终究这个斑斓的虫子,百逃不得,在角落中被光柱完整罩住。

男人极其对劲的看着两虫争斗中占尽上风的金蚕,巴掌拍的啪啪响,他掌声刚落,金蚕便以诡异的姿式,像钻头一样刺向了红蛊虫。

男人见此,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两只葵扇大的手掌跟敲锣似得拍了起来,咧着笑的厚嘴唇上写满对劲,他大笑道:“好!小金真是好样的!阿爹没白疼你!”

金蚕在惊骇,身子一颤,旋即恶狠狠的扑上前去,这一次,它卯足了劲儿,拿出看家本领,咬住红蛊虫不放,红蛊虫挣扎着欲要逃脱,刚甩开金蚕,却又劈面逢上一排大张着的利齿,金蚕这一回直接咬住了红蛊虫的脸面,生生咬掉红蛊虫的头部,霸道进犯甚讨男人欢心,男人当即喜笑容开,对着金蚕夸道:“好!”

“停止!”

高宽脸皮狰狞,神采更是乌黑,法度越来越慢,乃至跑着跑着脚下踉跄几步几欲跌倒,而麦克的那只毛手将近够到他的肩膀。

男人拍了拍金蚕地点的罐子,扛起了倒在地上的锦华,他看向不远处笼着烟雾的暗中,诡异的笑了一声,喃喃自语:“不远了,再快些。”

男人不看人,闷哼了一声,快步走来,待到跟前,直接撞开人,并顺手弹了一动手上的金蚕,轻喝:“去!”

令锦华诧异地是,男人话音才落,气力碾压红虫的金蚕,立即极富人道化的跳了起来,似是对男人方才的嘉奖表以认同。

锦华昂首与红蛊虫相对,退身半步,将手电筒横打照向了红蛊虫,谁料红蛊虫竟对亮光犹为敏感,光柱才方才罩去,便极其敏捷地逃开了。

这无疑是一条极其斑斓的虫子,色彩纯粹,殷红若血,那仿佛绸缎一样的皮肤光芒让人忍不住想要抚摩。

就在,将近触到红蛊虫的刹时――

昏黄灯柱的晖映下,红蛊虫光彩更显妖异,看起来仿佛一块素净的红玉,披发沉诱人的光芒,一眼瞧去,便被勾魂夺魄,再看便迷离此中,不成自拔。

红蛊虫不甘逞强,身材转成盘蛇的模样,昂扬开端颅,一蹦三尺高,甩着尾部反攻迎敌。

这金蚕,但是个短长玩意儿,就连蛊婆婆的金蚕都一向是恭养着,此人,真是…锦华忍不住想笑。

好霸道的男人!锦华忍不住将其重新到尾扫视了一通。

话说罢,金蚕又要朝红蛊虫扑来,但是男人却喝止住它,慢悠悠地从身上取出个罐子,念过咒语后,将一命呜呼的红蛊虫收到了罐中。

心有顾忌,绕过地上横躺的蛇人石雕,举动手电筒又朝虫子爬动的方向罩去,红蛊虫是真怕光,照了半天锦华面前只存着一个虚影,好不轻易又罩住了它,转眼工夫,又爬个没影。

男人见她不答话,觉得她理亏惭愧,脸上活脱出傲慢的神情,道:“既然,你来了这里,就来喂我的虫子吧。”

一道掌风劈来,被砍中的那一刹时,锦华忍不住骂那男人真是不要脸到家了,但她却有力撑起本身昏沉的认识,阖着眼,晃了晃身子,倒在了地上。

锦华内心舒了口气,笑出了声儿,那霸道的虫子跟它那仆人一个德行,非要好好治治不成!

这红蛊虫是锦华看上的,见男人如此下、流的行动,不由蹙起眉头,开腔:“老兄…”

在那男人看向的方位上,高宽正在疾走,他跑得已经将近脱力,但那洋鬼子麦克却始终在他前面追逐着,麦克已经打光了枪子,高宽肩膀中了一枪,疼得他恨不得把将麦克八辈祖坟铲了。

此人一身腱子肉,腰杆儿挺得笔挺,利落中带着一股子蛮劲儿,像豹子。但凭着第一印象,若不是他手上熟谙的金蚕,没准儿的人,会觉得这男人是跑江湖的练家子。

那只金蚕,扑上了她的鼻尖儿!

金蚕好似威风凛冽的大将军,个头虽不比红蛊虫,性子却凶悍到了顶点,男性命令后,金蚕马上一个猛子跃起,直冲红蛊虫撕咬而去!

这地痞男人,较着是在挑衅,捡完金蚕,阴阳怪气儿的笑了,笑声罢,他阴着脸,语气颇重道:“这里是,我――的――养――蛊――地。”

斗得一阵,只见金蚕猛地一退,摆头尖啸,竟震得红虫一歪,随后它又顺势扑起,将红蛊虫紧紧按在身下。

养蛊地,顾名思义是养殖蛊虫的处所,普通而言,蛊虫发展需求阴气,以是蛊婆婆让她捉的虫子大多在乱坟岗,但是,这男人占山为王就不对了,锦华本还想提示男人,这处所邪性,看他那态度,顿时不肯多言。

一道声音如同洪钟激震,锦华一个激灵儿回了神,有些不快,一边盯着红蛊虫,防这虫子逃窜,又一边朝那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不过,虫子大战的*将锦华的目光,拉回疆场――红蛊虫并未完败,趁着金蚕跳起的工夫,摆脱了困局,颀长的尾部直接卷起金蚕朝岩壁狠狠地摔去,看来红蛊虫,势要窜改乾坤,反败为胜啊!

很快,锦华目光由男人身上转到了他那只金蚕。

与这男人目光相触,像俄然被冷水浇下,抓到虫子的欢愉被废弛得一干二净,虽有些不明以是,锦华还是鬼使神差的朝红蛊虫退离了几步。

手感会是如何的顺滑,心想着,恍忽中,手指已然探去。

ps:保举一本好书,是水煮江山的《门阀风骚》,很高雅,苏华比来更喜好老舍多一点,冯骥才的书也都雅。保举老舍的《销魂枪》看了十来遍,喜好的要命。

“你!你这是甚么意义!”锦华敏捷侧开身子,金蚕扑了空,只见男人走上来,淡淡的看了一眼锦华,捏住了金蚕,将其支出了罐中。

一阵冷风俄然吹来,锦华一个颤抖抬开端,顿时起了一身的汗。

这不要脸的男人,竟然私吞她看上的红蛊虫!

但是,男人的笑声却由红蛊虫的反攻戛但是止,他两只眼睛顿时大睁,瞪得赛如铜铃,瞅紧了金蚕骂道:“你这小崽子真不经夸,敢输喽,老子拿你当下酒菜!”

男人歪着脑袋,目光如有所思的扫来,锦华要说的话,顿时卡在了喉咙里,待她反应过来,男人已饶有兴趣的叉着腰在一旁观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