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野猪[第2页/共2页]
刑磊峰骂骂咧咧抹着脸上的雨水,我们不得不找了一个树洞避雨。
混血人william看起来精力实足,啃紧缩饼干啃的有些不满,看了看内里已经变小的雨势,便道:“我刚才瞥见不远的处所,有野果,我去摘一点来。”
倒是带路的卫冕像是想到了甚么,问道:“如果找不到你的火伴,你筹算如何做?”
沿途一向是卫冕在找路,一来他对丛林环境比较熟谙,二来他灵敏的察看力,也能最快的寻觅到一些野人留下的踪迹,我跟着这几人一起行动,一面帮他们留意野人的动静,他们也一样帮我留意谭刃等人的线索。
或许是大雨减弱了人的防备认识,躺着躺着,我竟然有些昏昏欲睡的感受。就在我几近将近睡着的时候,丛林远处,俄然传来了一声惊叫。是william的声音!
期间,那小眼睛的伴计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俄然从兜里取出一样东西递给我,我一看,是张名片,上面写着活人堂的地点。
难不成我长得特别招它喜好?
“啊……咻咻,滚!”william的声音从一颗大树上传来,昂首一看,便能看到这小子正爬在树上,眼睛盯着下方,仿佛在摈除甚么东西。而阿谁不竭收回吭哧吭哧的声音的,鲜明是一头黑皮大野猪!
我们在丛林里寻觅其他人的线索,一向到了当天中午,热带丛林多变的气候又开端下雨。按理说春季的雨普通不会下的很大,但这处所的雨,却下的跟豆子一样。
人那里跑的过野猪啊,为了不被它追上,我只能在大树间绕圈子,操纵野猪身材庞大分歧适转圈的特性,勉强迟延时候,没被它给追上。这如果一追上,光是这蛮快头撞过来的打击力,也能直接把我给撞死。
脾气再好的人,被一个熟谙不到一小时的人三番两次挑衅,估计也得炸毛,我忍不住了,低喝道:“我和小玲说话,你差甚么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