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匕首[第2页/共2页]
“先擦一擦血吧。”乱世尧不知从哪摸来一块布,递到我跟前。我顺手接过,将手中的匕起首放在地上,抬手去擦额头,俄然感觉不对,乱世尧是何时返来的?他如何能这么精准地掐算时候,在东明欲发信号棒时呈现?
我怔了下,凭直觉答复:“应当是被甚么粘住了吧。”本来我思疑它是锈在内里了,可现在看它的刀面如此耀亮,没有半点生锈的陈迹。乱世尧却轻摇了点头道:“这匕首实在是一把刀,它本来有个名字叫饮血刀,从字面意义而看,就是这刀必必要见血。它的原仆人因为感觉它殛毙太多,就将它给封印起来,普通人就算拿到,不明其理也是如何都拔不出来的,唯有效血去喂祭,并且要获得它的认同,才会有能够将刀给拔出来。”
如释负重地点点头,不错,他懂按穴法,人体穴位按压致令人昏迷,他应当是深谙的。只要没将人弄死就行,不管对方有多穷凶极恶,但都还罪不至死,并且若真的杀了人,那今后我们的路可就难走了。
突觉那匕首似有松动,竟仿佛能拔出了,但单手要拔挺困难的,而我的另一只手还紧紧捂着东明的嘴,估计掌心都被他咬烂了。一个发狠,将那匕首朝他面门重敲,只听一声骨骼响,仿佛是从他鼻梁处传来的。马上看他痛苦地捂住鼻子,我乘机抽出了本身的手掌,也顾不得去看伤势,用力去拔匕首,“king”的一声收回,匕首果然被我拔了出来。横过就去砍东明的手,他仓猝用枪把来挡,而古迹就这么产生了。
啪!一声脆响俄然传来,我倏然一惊,那声音已近在天涯,最多只离我三四米外。穿过杂草丛裂缝,就看到一双脚正在向我渐渐靠近。必然是我从内里钻出去的陈迹被对方发明了,要如何办?脑中反应出这四个字。因为视野被草挡住,只能看到对方的脚,上半身如果要看,我就得直起家去,而如果对方刚好就是拿猎枪的此中一人,那么无疑我就成了枪靶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