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有关规则[第2页/共2页]
陈燮淡淡道:“起来吧,不要那么严峻。你能够照顾你的父亲,这是人之常情。但是你要记着一点,你是我的人,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有一个前提,不能伤及我的好处。不然,我不介怀让你和你的父亲成为街上的流浪汉。”
毫无疑问,陈燮是兴海城法则的制定者,起首这个法则就必须合适他的好处,其次是除了他以外,任何人都必须置身法则以内,一向到这个法则渐渐的饱满完美,构成一套良性的法则和机制的时候,即便是陈燮本身,也要遵循法则,不然这个法则迟早被摧毁。
任何一个期间,都会有特权阶层,任何一个阶层,都有特定的法则。
现在这个汗青阶段,属于建立法则的阶段,并且现有的法则,还是必须有例外的。大明的法则,天子和士大夫阶层,就是例外。这个例外的群体内,又有一套法则停止相互制约,但是在这个法则下,还是有天子这个例外。但是法则就是法则。任何例外也不是全都能够回避法则,有的东西天子也不敢去碰,比方一些礼法的法则。
兴海城三家大姓的族长,再次来到总督府,站在了陈燮的书房内,他们不敢给本身找座。显得谨慎翼翼的模样,一副我很灵巧的神采。懒惰的坐在椅子上的陈燮,没有拿正眼看他们的意义,叛变这个东西,只要有一次,就会有下一次。这一点陈燮的熟谙很复苏,以是这些人不管表示如何,此后都只能是操纵工具而不是权力核心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