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文学网 - 游戏竞技 - 明末朱重八 - 五一三、窥视成都

五一三、窥视成都[第1页/共3页]

向南走出阴平古道,山势渐缓,这一天早晨,许人杰带领的八千兵士,终究来到了阴平古道以外,穿出了重山峻陵,许人杰命令全军在这里安息一夜,第二天大朝晨再进发。此地的阵势已经相对来讲陡峭了很多,朱军算是已经踏上了成都平原的边沿,要说成都平原,那可真是四川的一个异数。在崎岖不平,到处都遍及险山的四川,几近找不到一块儿平平整整的地盘,到处都是山连山,沟连沟,过了一山又一山,只要在成都四周,有这么一块儿高山,这块高山仿佛是为了赔偿坑坑洼洼的川民,上天特地赐给的一块风水宝地。朱军的兵士们能驻扎在成都平原上以后,内心都松了口气,特别是陕西兵,到了这里,就算是跟在屁股前面的五千白杆兵翻脸冲上来,他们也有绝对的掌控与之较量了。这群陕西兵是在关中平原上生长起来的,跟从着朱元璋南征北战,算是十年的老兵,战阵纯熟,士气昂扬,一旦走到高山,让他们结起阵来,白杆兵就算是天下闻名的又如何?怕你何来!是以,明天的朱军显得特别的有气势,陕西兵们乃至会回过甚去,对着前面的白杆兵猛吹口哨,做出一些挑衅的行动。白杆兵们天然不平,也忍不住用吹口哨来回敬。幸亏两军的领军大将都是明事理的,从速束缚部下,尽量不要与对方产生抵触。许人杰当然是为了朱元璋的少数民族异化政策着想。要制止与土家属抵触。而彭巴则是顾虑马祥麟落在了仇敌手上,更加不敢冒昧,在他们的束缚下,朱军与白杆兵倒是温馨了下来。夕照余晖下,两只军阵各扎了一个营地,在不知情的人看来,这两个营地就像兄弟营地一样并在一起,但只要他们本身晓得,只要马祥麟一离开了朱军把握,白杆戎顿时就要扑上来厮打。并且是不死不休的那种。此时。在曹文诏的营帐中,正摆着一张酒桌,桌上放着点吃食,还放了一小壶米酒。曹文诏与马祥麟两人隔着桌子对坐。看起来就像多年的老友。只不过曹文诏蒙着面,而马祥麟手脚上带着枷锁,粉碎了这类老友见面的氛围。曹文诏端起一杯酒。对着马祥麟笑道:“来,喝一杯!”马祥麟哼了一声:“贼子休在这里假装好人。”他嘴里固然如许说,但仍然端起酒杯,猛地喝了一口,然后又哼道:“贼人敬的酒我不想喝,但是我多吃贼人一点军粮,也是赚。”曹文诏哈哈大笑。马祥麟又接着道:“你这藏头露尾的家伙,我就不信你蒙着面还能喝酒?”曹文诏半侧过身子,将蒙面巾翻开了一点点,一昂脖子,一杯酒便进了肚,他笑道:“固然费事了点,但喝酒还难不倒我。”马祥麟一阵无语,固然他手脚上有枷锁,但却并不是很影响他的行动,他又抓起酒壶,给本身满满的倒上了一杯,然后又倒进了嘴里,忿忿隧道:“你这卑鄙小人,这几天我细心回想过了,如果我们两人的脚都能动,你一定就能打败我,在那山坡上打,我另有上风,因为你跟本就不善于山地战。有种你再和我打过……此次我们两人都能动脚!”曹文诏笑道:“说这话有甚么用?你打动易怒,受不得挑逗,一挑逗你就被骗,这本来就不是为将之道。你用一样的体例来挑逗我,我岂会被骗?”马祥麟忿忿隧道:“但是我不平,除非你再和我打一场,此次不让手不让脚,好好打,打败了我,我才气心折口服。”他想起那天的惨败,实在是一口气顺不过来,总想着要找回场子。曹文诏点头道:“你对我心折口服以后,会插手我军么?”这个题目顿时就难倒了马祥麟,他闷了一下,然后道:“当然不会!我只是服了你的技艺,又不代表我就要插手朱军。”曹文诏便又笑了:“我要你服我有个屁用!既然你不肯插手我军,我就没有放开你再打一架的来由,你看我的模样,像是那种很打动的傻子么?”马祥麟无语。曹文诏又喝了一杯,然后从桌上的盘子里抓起一个玉米棒子,放在嘴里嚼了起来,含混隧道:“别光喝酒,也吃点东西吧。”马祥麟看了看曹文诏手里金黄色的玉米棒子,眼角抽了抽:“这就是你们几次提到过的玉米?阿谁一亩地能种出六七百斤的新庄稼?”前些天许人杰对他提及玉米时,夸了玉米很多好处,马祥麟当时大略都没信赖,因为贼人说的话他是不肯信的。但是……当什物呈现在面前,出于人类的猎奇心,毕竟忍不住要问一句。曹文诏嗯了一声道:“没错,就是玉米,我军现在首要的粮食就是这东西……吃吧。”“黄不拉叽,一看就难吃得很。”马祥麟不肯逞强,出于“吃穷贼军”这个夸姣的欲望,他抓起玉米棒子,狠狠地咬了下去。不咬这一口还没事,一咬下去,只感觉满嘴暗香,玉米那奇特的香味,几近是一刹时就俘虏了他的味觉细胞,让他整小我都楞了一楞。曹文诏道:“好吃么?”马祥麟愿意肠道:“呸!难吃死了。”曹文诏伸手就去端桌上的盘子:“既然难吃,就不要再吃了,这剩下的几个我留给门口的卫兵吃,那小子方才还在说,明天的行军粮不敷吃,他没吃饱呢。”马祥麟从速伸手挡住,他手上拖下来的枷锁收回哗啦一声,明显这个反对的行动使得比较急。这倒也怪不得他,土家属的生活实在贫寒,固然马祥麟这类头子标糊口要比苦通土家属人好很多,但他平时吃的也就是糙米,土家属布衣更惨,平时多数是在吃野菜。糙米的品格比大米差多很,中间异化着很多沙粒、谷壳等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味渞当然也好不到那里去。但玉米就不一样了,玉米棒子内里可不会有甚么沙粒和谷壳,而是圆润晶莹。吃起来一点也不会难受。再加上人类这类生物。老是在第一次吃某种食品的时候感受最好吃。比如第一次吃红烧肉,就会感觉红烧肉的确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直到吃的次数多了,有点腻了才会感觉红烧肉也不过如此。马祥麟这是第一次吃玉米。特别感觉玉米的味道很棒。那里舍得让曹文诏把那一盘子玉米拿走。因而哼哼道:“再难吃我也要吃光,吃光你们这些贼人的军粮,饿死你们!”曹文诏笑道:“那可真是抱愧了。你想吃光我们的军粮是不成能的。我也不怕奉告你,玉米这东西一亩地还真能收成六七百斤,一个只要百亩地的小村落,就能收成六七万斤,我朱军收三成税,也就是能收回来两万斤粮食……你算算广元和巴州有多少个村落,就晓得我们收了多少玉米……”他说到这里,用心停了下来,细心察看马祥麟的神采,只见马祥麟的眼中暴露骇然的目光,嘴巴张得大大的。他实在搞不清楚广元和巴州有多少个村落,但是他对石柱却了如指掌。聚居在石柱的土家属人统共约莫有**万人,漫衍在靠近三百个村落内里,这些村落中小一点的有五六十亩地,大一点的则有两三百亩地,也就是说,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