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野炊(上)[第2页/共2页]
要不是她把她哥吹的天上少有,人间绝种的好男人,这帮天子宠儿还不至于这么陋劣,争相跑来一睹他的真容。
帅气男从前面走来,骂道:“小煜,让你过来帮手,你小子却在这添乱,滚一边去。”说着,他赶到曹玉琼身边,顺手拉起帐篷的一角。“玉琼,我来帮你们。”
他们哪晓得陈浩身上的穿戴全都是女人给他买的外洋顶级品牌,有些乃至是顶尖的私家手事情坊特成品。为了不招摇,统统的牌子全数被女人们擦除。
他真想掰开她的小脑袋看看内里到底装了些甚么东西,好好的女门生不当恰好搞三搞四地不循分。
曹玉琼劈手夺过他手上的帐篷,冷冷地说道:“玉琼不是你叫的,这里不欢迎你,请你放尊敬些。”
她晓得,只要陈浩张嘴,陈树彬断无不借之理。可他倒好,施施然坐着公交车前来,害得她还得跟好姐妹张嘴,更要捎上他,丢死人了。
陈浩刚扭头筹算开溜,却被眼尖的曹玉琼瞥见。为了不让他能走脱,她不露陈迹地将他的胳膊挽住,眼睛里尽是奸计得逞的浅笑。好不轻易才将他诓到黉舍来,岂能让他等闲地离开她的五指山。
家里不让小丫头公开出身,大哥又不肯陪她夸耀,她能拿脱手的只能是陈浩这个干哥,平时没少在同窗面前夸耀。当然,两人的干系她笼统地概括为哥,让别人还真觉得是她亲哥。
昨晚见他和陈树彬在一起,她就在打陈树彬开来的那辆车的主张。
一起的路程并不算远,半个小时的车程便达到目标地――大夫山。此时的大夫山并没有成为后代的公园,四周群上环抱间郁郁葱葱,另有大小山塘使山青水秀的大夫山增加色采。湖光山色,参天树木,绿草如茵,繁花似锦,鸟语花香,多种棕榈科植物营建了热带风情气象,让长年糊口在大西北的陈浩明白到南边山川的秀美。
女人善变,陈浩原觉得这句话是指女人的心机,却不料他是大错特错,本来女人的气质也可跟着打扮窜改,明天的曹玉琼还是小太妹,明天却又变成淑女,曹家的乖乖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