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文学网 - 都市娱乐 - 万界最强二师兄 - 第三十章 女侠与乞丐(求收藏推荐票)

第三十章 女侠与乞丐(求收藏推荐票)[第1页/共2页]

看她那吃肉的模样,仿佛是几辈子没有吃过肉普通,便是小二都瞪大了双眼,双眼尽是讶然之色,很较着他现在正在思虑这么飒爽英姿的女侠如何会如许吃肉?

声音清脆,话语略带一丝傲然,朱晨桓本来正在那边温馨的吃着牛肉,听到这声音,他双眼俄然一瞪,眼中闪过一丝惊诧,嘴里的肉都健忘嚼了。

可本日,她却破了例。

公孙朝仪正津津有味吃肉呢,俄然听到一个声声响起,一开端她没有理睬,因为在她心中天大地大吃肉最大,可吃着吃着,她双眼却越来越大,嘴里的咀嚼速率也越来越慢,终究在游移了三个呼吸后,公孙朝仪俄然瞪大双眼,满嘴肉的转过甚来。

“臭乞丐,你给本女侠等着,看本女侠不砍死你!”

“一斤牛肉,半壶酒,本女侠明天饿坏了。”

“你还留着它呢?”

有女朝仪,救了本身这个小骗子的朝仪。刚才还在想着她如何样了,没想到这就见到了,莫非这就是所说的有情千里来相会?

朱晨桓健忘咀嚼嘴里的肉,等他咽下去时才发明这肉里另有一根骨头,好不轻易又喝水又喝茶,才将带骨头的肉咽下去。而这时,女子桌子上的酒肉已经上齐,她一开端是用筷子夹着肉,可用着用着筷子便由桌子上跑到了地上,而她也毫不在乎,最后直接上手,两只手抓着偌大的牛肉,张口就咬。

公孙朝仪真的是被气爆了,她有三个必怒的点,一个是有肉不能吃,一个是不能见义勇为,而最后一个,则是有人说她嫁不出去。

朱晨桓微微摇了点头,小二不晓得朱晨桓说的话是甚么意义,正有些无聊打打盹时,俄然双眼一亮,他赶紧走上前去,笑声道:“客长,要来点甚么?”

“你怕甚么?”

朱晨桓想了想,俄然站了起来,他脸上透露着发自内心的笑容,就仿佛是久遇的故知普通,远比和石玉城这些所谓的高门后辈打仗时笑容要朴拙的多。

一秒,两秒,未到三秒。

朱晨桓愣了半晌,然后错愕的转过甚向后看去,只见在他身后的桌子上,正有一个二十岁摆布的女子坐在那边,女子面有豪气,头发用一根红绳随便绑着,显得简朴又萧洒,她穿戴一身淡绿色紧身练武服,右手将宝剑往桌子上随便一扔,右脚也是抬起来踩在长木凳上,等菜期间,无聊的她拿起一根筷子放在嘴里咬了咬,仿佛是感受筷子有些坚固,秀眉皱了皱。

肉香而不腻,入口悄悄一嚼,那肉味天然出来,不过分老硬,又不过分嫩滑,当真是火大一分闲硬,火小一分闲软,固然只是一个又小又粗陋的酱肉店,可这味道与品格却不输皇宫内部的御膳房。

“我怕你要死要活非要嫁我。”

PS:第一章奉上,明天另有第二章,时候在早晨八点半摆布公布,多谢大师支撑!(这章写的不太对劲,但也改不出精气神来,大师就姑息看吧,约莫三四章后另有一章也不对劲的,以后的应当都是普通水准。)

朱晨桓沾着汁液吃了一大口酱牛肉,向闲着的小二问道:“小二哥,你们这酱肉不赖呀,如何不开一间大店?哪怕去那人多的路边摆个小摊也比此人多?”

“小……小乞丐!?”

听到公孙朝仪熟谙的称呼,朱晨桓向前走了一步,一点也不介怀的为公孙朝仪擦了擦嘴角的油渍,笑道:“你看我现在还是乞丐吗?早就跟你说过我是有大身份的人。”

无肉不欢,这不是朱晨桓给她的评价,而是见面第一次,公孙朝仪的自我先容,而后她也完整践行了本身的这个标签,只如果饭,无肉不吃,哪怕是要饿死了,也是不肯吃一口素食,这又让朱晨桓思疑她上辈子是不是因为肉馋死的。

公孙朝仪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朱晨桓,当年碰到朱晨桓时,他还只是一个没有束发成年的小男孩,而此时已经是一个漂亮萧洒的姣美青年了,看着朱晨桓身上的华贵衣服,比本身这身自以为最好的衣服华贵了不晓得多少倍,这让她略微有些泄气。

“咕咚”

公孙朝仪一见到肉就走不动路,见到好吃的肉更是脚步重如泰山,一步都走不动,以是刚到这个巷子口,她就被这肉香味所吸引,连本身的目标与目标也不顾了,对她来讲,这个天下上两件事最首要,一件事是吃肉喝酒,另一件事就是行侠仗义,而吃肉喝酒排在第一名。

小二用围裙擦了擦油汪汪的手,嘿嘿一笑,有些憨傻的说道:“公子有所不知,我们这是老字号了,掌柜的说祖宗从做这一手酱肉开端,就在这里生根抽芽,现在已经一百多年了,换了三代,传到掌柜的这里,掌柜的说不能忘本,祖宗的话要听。”

“矛与盾,对与错,果然是一个风趣的话题。”

很好,朱晨桓直接说了两次,公孙朝仪如果不怒,她也就不是朱晨桓熟谙的女侠了。朱晨桓保护见状,神采一惊,刚要脱手制止,却听到朱晨桓的声音在他们耳边响起,半晌后,两侍卫双眼更加震惊,但在震惊过后,倒是没法按捺的高兴。

“侠女,你吃肉的模样真萧洒。”

第三十章女侠与乞丐

两人拼桌坐在一起,很少喝酒的朱晨桓又一次例外,与女侠公孙朝仪对酒当歌,人生四大喜,他乡遇故知算一喜,即便对朱晨桓来讲石玉城不算他乡,可碰到少数几个能够至心相待的故知,也还是值得庆贺的。

当年的小乞丐现在都翻身了,可本身还是冷静知名,就连做的行侠仗义的事也没有几件美意义提起来的,如果真要值得说上一件事,或许就是本身现在正在追杀采花悍贼这件事了。

而朱晨桓看后则是一脸苦笑,一别快两年了,她可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变啊!

只见朱晨桓正面带浅笑的看着她,他的手里拿着一张手绢,手绢是红色的,上面绣着一对鹌鹑,当然公孙朝仪威胁朱晨桓叫它凤凰。因为这就是公孙朝仪女侠身上所带有的独一一个能显现女子配饰的东西。

“能够啊朱小子,你现在到底是甚么身份啊,出门还带俩保护?”

朱晨桓刷的一下就从凳子上蹦了起来,向着内里跑去,而他方才坐的椅子也在这一刻被劈成两半,接着便见女侠公孙朝仪一脸肝火的拿着闪闪发光的宝剑,就向朱晨桓追着看去。

公孙朝仪胡乱嚼了两口,将嘴中肉咽下去后,一脸镇静欣喜的模样。

只是再想,公孙朝仪却又规复了安静,只见她拿起剑鞘,指了指朱晨桓,道:“甭废话,本女侠问你的话还没答复呢。”

公孙朝仪人如其名,也只是长得如其名,斑斓,在石玉海内绝对能够排的上前三,可除了这斑斓外,她与公孙朝仪这个斑斓的名字没有半毛钱的干系。不管是各种行动,还是火爆的脾气,亦或是无肉不欢的风俗,都与这个期间的女人八字分歧,没有一撇符合,有的时候朱晨桓都在想,这公孙朝仪会不会和本身宿世错投牲口道一样,她是错投了性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