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1页/共2页]
三个蒙面人回过身,举起霰弹枪,郑直大惊,仓猝蹲下。“砰!砰!砰!”枪弹打在车身上,弹痕斑斑点点。郑直正筹办起家回击,“哗啦”一声,挡风玻璃碎了一地。郑直只能护住头,蹲在车身后埋没,霰弹枪的强大火力逼得他没法起家。三个蒙面人回身持续向红色奥迪车狂追畴昔,郑直闪身出来,举枪对准。这时,已经有人从车里跑出来,尖叫着四周奔逃。现场人头攒动,郑直的枪口不竭被遮挡,他怒骂了一句,突入人流扒开他们,边跑边拿起对讲机:“松狮,松狮,这里是斑点狗!告急环境,反复一遍,告急环境!光彩大街至彩虹桥路段产生枪击,有人开枪!目标是金强!”
凌晨,一间温馨的房间里披发着淡淡的花香味道,粉色的床单上摆放着一只毛茸茸的泰迪熊,非常敬爱。劈面的地上立着一台跑步机,另有各种散打护具。凌云穿戴活动背心,龇牙咧嘴地在抹白药,胳膊和后背上的伤痕清楚可见。抹完药,凌云站起家,愣愣地走到窗户旁,脑筋里闪过刚才的画面,凌云咬牙切齿:“哼,竟然敢抱我!”凌云气不打一处来,揉着胳膊,又一疼,咧着嘴回身,一瘸一拐地去拿挂在墙上的警服。
不远处,沈鸿飞抱着浑身是血的林国伟,郑直跑畴昔大喊:“快叫救护车!”这时,秃顶从车里爬出来,想跑,郑直上去“咣”地一脚把他踹倒,秃顶哭丧着脸:“不关我的事啊!”沈鸿飞拿起腰里的对讲机急呼:“总部,总部,这里是1012,当即派救护车到光彩大街由西向东高架!有警察受伤!枪伤!”秃顶捧首蹲在地上,郑直举枪对着他,拿起对讲机呼唤:“松狮,斑点狗陈述,三名枪手开枪打伤一名交警,现在正在逃离现场。疑犯能够驾驶一辆玄色君威轿车,车牌没有看清楚!”
他的脸上涂着茶青相间的假装油彩,充满血丝的眼睛目光如炬,汗珠不竭地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滑落,钢盔上面乌黑肥胖的脸,在沉寂中储藏着年青的力量。这时,阳光开端变得有些刺目,迷彩服眯缝着眼看看,咽了口唾沫,又站起家持续疾走。路上,有树枝不竭地从他身边弹开,在空寂的密林里哗啦作响。
“妈的,谁让你打差人的?!”领头的蒙面大汗怒骂着,中间另一个蒙面人焦急地说:“大哥,来不及了!快走吧!”三个蒙面人快步往回跑。这时,郑直冲过来,举起手里的64手枪对准:“差人!放下枪!”话音刚落,劈面奔驰的行人猛地把他撞向一边,三个蒙面人趁机跑下桥。郑直追上去,三小我已经跑远了,郑直恨恨地一脚踹在雕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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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朝阳洒在一片麋集的丛林上空,从远处望去,山颠晨雾环绕,一片喧闹。阳光透过丛林裂缝投射到空中上,被交叉的树枝剪成班驳的光影。在丛林深处,一个穿戴迷彩服的身影持枪在林间冒死地奔驰,玄色作战靴踩在潮湿的空中上几近没有任何声响。迷彩服在缓慢奔驰中不时地愣住脚,单腿呈跪姿,节制着呼吸节拍,眼睛警悟地察看着四周的动静―密林里,除了粗重的呼吸声外,鸦雀无声。
奥迪车逆行开到桥头,正跌跌撞撞地向高架桥上逃窜,三个蒙面人手持霰弹枪紧追厥后。郑直闪身下车,埋没在车门后,他的手有点儿颤抖,拉了几次才将枪弹顶上膛。郑直调剂着呼吸,起家举起64手枪,高喊:“不准动!差人!”
高架桥上,沈鸿飞戴着警用头盔,正在察看着四周的交通环境。沈鸿飞刚转头,就瞥见一辆红色奥迪车跌跌撞撞地开过来,沈鸿飞大吼:“徒弟!你看!―”林国伟转过身,看着逆行而来的奥迪车吼怒道:“搞甚么啊?!想死啊?!”林国伟快步跑畴昔,指着开车的秃顶吼怒:“泊车!―”“吱”的一声急刹,满脸是血的秃顶一脸惊骇地大喊:“差人!差人救我!”林国伟看着一脸血糊的秃顶也愣住了。这时,三个蒙面枪手俄然从前面蹿出来,沈鸿飞大喊:“徒弟!谨慎!―”话音未落,“砰”的一声枪响,林国伟不信赖地低头看着胸口的血洞,渐渐地倒下了。
“让金毛快一点儿,这里老百姓很多!我瞥见的有三个枪手!”郑直青筋暴起,把对讲机揣进兜里,持枪追了上去。
林子里,凌云正缓慢奔驰,俄然,湿滑的泥地让她脚下一滑,整小我就飞了出去,眼看着就要摔下去,沈鸿飞纵身一跃,一把抱住凌云滚翻下落地。两人刚停稳,凌云神采煞白地短促呼吸着,沈鸿飞也满头是汗,大喊:“喂!跑步犯不上这么玩儿命吧?”凌云瞪着他,汗水顺着她洁白如玉的脸颊流下来。凌云气鼓鼓地一把推开他,沈鸿飞没留意,一个趔趄,猛地被推倒在地。凌云看了他一眼,起家跑了。沈鸿飞爬起来,看着凌云跑远的背影,拍拍身上的灰土无法地笑:“现在的女孩子都这么暴力吗?暴走罗拉啊!”
海边的公路上晨雾蒙蒙,沈鸿飞戴着耳机,一边跑步一边挥手出拳。俄然,一个粉红色的身影从他身边唰地掠过,沈鸿飞一愣,抬眼看畴昔,扎着马尾辫的凌云小鹿一样在他前面跑着,沈鸿飞无声地笑笑,加快追了上去。很快,沈鸿飞和凌云擦肩而过,沈鸿飞侧头看凌云:“嘿,你跑得太快了!”凌云看都不看他,持续跑。沈鸿飞也不在乎,“你如许会把本身跑废的!”凌云白了他一眼,持续看着火线,马尾一甩一甩的,非常都雅。沈鸿飞一愣,苦笑着说:“我没别的意义,就是提示你一下。”凌云还是不睬他,噌地加快超越了他。沈鸿飞笑,不紧不慢地跟在她前面跑。
黑暗里,沈鸿飞抬起眼,瞥见躺在远处桌子上的那枚军功章,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侧头看了看闹钟,凌晨五点钟,他甩甩头,尽力让本身复苏一些,然后悄悄起家,穿上活动服,轻手重脚地走出寝室。在他的床头,挂着一套别着学员肩章的极新警服,沈鸿飞伸手摸了摸帽子上的警徽,笑了笑,回身走到客堂。父母还没有起来,屋里黑着灯,沈鸿飞戴上耳机悄声出去了。
“啊!―”沈鸿飞尖叫一声从床上猛地坐起。他喘着粗气,额头上冒着一层密密的盗汗,惊骇地望着劈面的白墙。好久,沈鸿飞才痛苦地闭上眼睛,将棱角清楚的脸埋在手掌里―凹凸错落蒙沉迷彩布的钢盔,涂抹着厚厚假装油彩的黑脸,无声升起的国旗,另有那沙哑如同雷鸣一样的号令……这么多年畴昔了,他觉得时候能够冲淡统统,但这些熟谙的场景却老是呈现在他的梦里,向来就未曾健忘过。
现在早上七点多,恰是上班的岑岭期。林国伟谙练地打动手势,批示着骨干道上堵得最短长的一段路。高架桥下,一溜车队排着长龙正在等红灯,有司机不耐烦地按着喇叭,林国伟戴着赤手套,朝着司机一伸胳膊,喇叭声立即停了。不远处,一辆红色的奥迪停在车流当中。坐在驾驶座的是个秃顶,满脸络腮胡子,脖子上戴着一根小拇指粗的大金链子。在和奥迪隔了两辆车的前面,是一辆挂着民用车牌的浅显轿车。车上,穿戴便衣的郑直戴着墨镜,紧盯着前面那辆奥迪。在他的腰部,隔着衣服别着一把64手枪。郑直探头看了看前面,堵得一塌胡涂的车流一向没动,郑直只好无法地坐回车里。就在收回身子的那一刹时他愣住了―后视镜里,在他侧火线的一辆玄色君威车上,三个戴着玄色面罩的大汉正拿起霰弹枪跳下车,郑直一个激灵,猛地转头,只见三个蒙面人正持枪从他的车旁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