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文学网 - 历史军事 - 最美的时光 - 第18章 勇气(3)

第18章 勇气(3)[第1页/共2页]

我悄悄分开酒吧,拿着啤酒,边走边喝,北风配着冰啤酒,让人重新到脚的冷冽。

当时,宋翊已经高中毕业,考上了清华上学,或许是朋友聘请,或许是他记念故校,在一个下着细雨的夏季午后,他和几个朋友在篮球场上打球。一向以来宋翊打球,必然观者云集,可此次因为是暑假,以是黉舍里没有甚么人,篮球场上只要他们在奔驰、在喝彩。

大师听完,也没甚么好体例,只能劝他今后谨慎一点,大朱抱着头不吭声。没想到脾气最暖和的宋翊倒是猛地将手中的篮球砸到了地上,篮球弹得老高,远远地飞出去。

一个个都衣服湿透,脸上也分不清楚是汗水,还是雨水,奔驰间,常带起连续串的水珠,被阳光一映,光影窜改间,竟有七彩的光芒。再配上紧致有型的肌肉,敞亮纯洁的眼睛,高大健旺的身姿,充满力量的追逐和对抗,我第一次体味到“阳刚之美”四字的含义,面前的男人们真正个个都是龙躯虎步。

他愣住脚步,回身看我,端倪间有不觉得然:“你另有两年的时候,现在就给本身定下输局,未免太早!只要你想,就必然能够!好好学习,我在清华等你。”

宋翊一向是黉舍里的王子,因为他学习好,长得好,还打得一手好篮球,存眷他的女生很多,可真正敢喜好他的却没几个,毕竟是重点高中的门生,智商都不低,大师的心智也都早熟,一早就丢弃了琼瑶,看的是亦舒,本着爱帅哥更爱本身的原则,没有几小我情愿做言情小说中的傻飞蛾,以是对宋翊,女生们有默契地保持了远观近赏,却毫不靠近的态度。我也是这些芸芸女生中的一员,我们会在宿舍卧谈会上谈宋翊,会为了看宋翊打篮球逃课,会在宋翊颠末我们的课堂时,脑袋贴在玻璃窗上偷看,扮演漫画少女的花痴角色,但是,我们没有一小我会去设想宋翊做男朋友的感受。

他粲然转头,那一眼中,有我!

他们一边四周乱寻着球,一边大声笑嚷,会商着刚才谁比较豪杰,谁比较狗熊,谁平时最耍酷,刚才却最孬种,最后分歧同意宋翊是“不会叫的狗才最会咬人”。

“大朱,你的腿究竟如何了?脸上的伤那里来的?”

都是热血少年,被宋翊的话一激,大师都急了,七嘴八舌地嚷:“谁怕了?”

我能够放弃他吗?我在键盘上敲字:“放弃他,如同放弃我统统的胡想和勇气,永不!”

我轻嘘了口气:“多谢,多谢!把你的兰芝替我留着点儿,等我老妈拿着刀逼我嫁的时候,我来找你。”

和之前的日子一样,两小我漫无边沿,却欢愉淋漓地聊着,然后互道晚安、睡觉。

他听着吉他手的低唱,自斟自饮。在这个没有人熟谙他的小酒吧里,他终究将贰内心的情感稍稍开释了一些出来,眉宇间不见凌厉,只要落寞,另有压抑着的伤楚。那么浓烈的伤楚,仿佛不压抑好,一个不谨慎,就会让他全然崩溃。

多少个夜晚,宿舍的人都已经熟睡时,我在卫生间门口的灯光下温书;多少个凌晨,大师还在梦中时,我捧着英文讲义,一个个单词记诵。也曾尽力一个学期后,数学成绩仍然不好,也曾做了无数套化学习题后,化学不进反退。不是没有怠倦懒惰、懊丧想放弃的时候,但是每次感觉本身就是比别人笨,想认命放弃的时候,老是会想起他端倪间的不觉得然,想起他的笑容,想起那些星星点点、洒落到心中的阳光,以是,老是在抱着测验试卷,躲在被窝里大哭一场后,握一握拳头,又再次解缆。

“早晨有活动,活动结束后,我又去酒吧喝了点酒。”

大朱跳起来:“我们走!”

我走到宋翊身边,对弯着身子在草丛里找球的他说:“这是你们的篮球吗?”

为甚么不放弃?我撑着下巴,想起了那一天的雨和阳光……

老板利落地承诺了。

我已经健忘我那天究竟为甚么去黉舍,归正就是去了,并且我闻声了他们的欢叫声,以是顺着欢叫声,走向篮球场。快到近前时,我却踌躇了,站在白桦林里不敢再举步。

半个小时后,我翻开门,把空啤酒瓶扔进渣滓桶。顺手翻开电脑,宋翊的留言跳了出来。

大朱带头带路,一群人如冲向火线的兵士,慷慨激昂地向黉舍外拥去。

“欺人太过!我们走!这个场子明天非找返来不成!”

我捧着篮球,鹄立在白桦林中,六合之间如此温馨,如停止了转动,只要我的心,跳得那么急,我已经模糊明白,从本日起,我的天下不会再和之前一样,有隐蔽的欣喜和酸楚。

在梦里,我梦到了清华的校园,他在打篮球,十九岁的我,严峻羞怯地站在篮球场边,当世人高呼“宋翊、宋翊”时,我胆怯地咬着唇,终究,我也喊了出来:“宋翊、宋翊……”

我把球冷静地递给他,他拿着球问:“你在这里读书?”

来人坐到操场边说:“我明天打不了了,你们接着打!”

连续四条信息,固然每一句话都很浅显,可连着一起,却让人感受解缆信息的人对于我不在线上很焦急。

“没事。现在很晚了。”

大师聚在他身边,又骂又问:“大朱,你丫有屁就放!”

我点头:“玄月份开学就高二了,”

在世人的扣问下,终究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本来大朱的女朋友被一个小地痞寻求,小地痞警告过他好几次,他都没理睬。明天小地痞终究动用暴力,四小我把他堵在黉舍四周的胡同里打了一顿。

如果一向如许的话,我的人生轨迹或许就不是明天如许,遵循我的成绩,我会上一个浅显的重点本科,或许会熟谙一个男孩,然后我们谈一段校园爱情。多年后,我或许会在感慨芳华似水韶华时,想起宋翊,但是他的详细长相必定已经恍惚。但是,统统在十七岁那年的一个雨天走上了一条截然分歧的路。

不过,我也不再是当年的我,当年的我,绝无勇气去做我明天早晨所做的统统事情。可我也还是我,我仍爱他,只比当年多,不比当年少。

“如果上线,请和我联络。”

他已不是他。当年的他,唇角的浅笑从不是用来保持间隔的面具,眼底深处也不是看不清楚的暗淡。可他也还是他,明天早晨,篮球场上的他,和多年前一模一样,眼中的敞亮一如当年在阳光下灿笑的少年。

“小学妹,多谢你!”他浅笑着回身拜别。

一会儿后,他的信息才到:“为甚么不放弃他呢?天涯那边无芳草,三步以内必有兰芝。”

“你在家吗?”

我内心胀鼓鼓的,也说不清楚是甜,还是苦,带着少女特有的敏感和自大,貌似很明智平和地说:“我的成绩不好,进不了清华,担不起小学妹的称呼。”

他们返回时,很多人挂了彩,可个个都神情镇静,搭着相互的肩膀,高唱着宏亮的军歌,歌声响彻操场。他们就如一群得胜返来的兵士,宋翊被他们簇拥在最中间,他的一个眼睛乌青,半边脸红肿,嘴唇边有血痕,形象实在不算好,但是却成了我影象中他最漂亮的一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