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回中山一狼[第2页/共2页]
但爱她的人还很多,就算是在收集上虚幻的也好,红杏感到怅惘。
而千里呢,我和他早有来世的商定。他说,“来生还作多情郎”。但是,现在,他在那儿?而我们,都是那么的虚无漂渺,下辈子,真能在一起吗?
昨晚,我才方才有朋友请用饭,卡拉OK完。
以是,不要惹我小锶,我的保镳多得很哪。
但是,真的不想再要这么多情缘了,下辈子,让我当个男人好了。
我喜好孤傲。
但是这太难了,我身边,常常那么多痴情的胡蝶环绕,一向不肯拜别。
她感觉,统统只能顺其天然。
曾写过那么一首《孤傲》,我平生最钟爱的诗:孤傲是一匹渐老的瘦马/单独踟躇在凄清的古道上/欢乐这兄弟已离它而去/血红是它浑浊的眼/光阴令它的长毛/白了又白/黄了又黄/苦衷是它的庇护鞍/它不会等闲把它卸下/我走畴昔/缓缓地牵过它/筹算和它一起闯天下。
而我,只能挑选最晓得赏识我的那只胡蝶。
写这些文章的时候,她还是人妇,但现在她一小我了,她也是不怕孤傲,且享用得很。
享用孤傲
(待续)
因而,我顿时把这王八的QQ弄进黑名单,同时,骂得他更狠。
能够这么自在,多好。
子系中山狼
实在,就算叫她一辈子孤傲,她也无妨的,因为她很享用着孤傲这个名词。
可贵的是,今晚如此平静。
跋文:或许,情到深处常常孤傲,写这文章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别人妇,现在,我孤傲了这么多年,而深深的明白到,任何时候,你只能靠本身,以是,孤傲教人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