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文学网 - 游戏竞技 - 汉鼎 - 第588章

第588章[第2页/共2页]

唐朝都城或陪都地点地有“府”的建制。玄宗开元元年(公元713年)改雍州为京兆府,洛州为河南府,并州为太原府,长官称“牧”,由亲王挂名遥领,实际主持府政的是“尹”。如上都京兆尹、东都河南尹、北都太原尹。厥后又连续设有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等府,也都有“尹”,但已不置挂名的“牧”。府尹之下有少尹、录事参军事以及六曹参军事,其职掌同于州诸官,只是品秩略高罢了。若天子不在都城,则置留守官,多由府尹或临时指定大臣兼任。

唐初依隋旧制,处所上有州(郡)、县两级。按照文籍记录,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天下有358州,1551县。州县均按其职位之轻重,辖境之大小,户口之多寡以及经济开辟程度之凹凸分为上、中、下三等。三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五千户以上为上县,二千户以上为中县,一千户以上为中下县,其他为下县。近京之州称辅州,京都地点县名赤县,京之旁邑谓畿县,别的另有雄、望、紧、上、中、劣品级,普通也是按户口多少而定的.州的长官为刺史。

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又派李靖等13报酬诸道黜陟大使,到各地巡查,升迁廉吏,奖惩赃官,问官方痛苦。州府的判司及县的簿、尉,固然职位不高,但普通也是进士落第后的起家之官,若上有官员提携,下有州县保举,几经迁转便能够入朝为郎官、御史,乃至能够外派为州刺史,直至藩帅,以是唐朝一些初级文职职员大多在基层担负过这类职务。

唐朝有一种驾凌于州县之上的处所行政构造,叫方镇,又称“道”,是依山川情势而分别的监察地区。贞观期间分天下为十道,玄宗时分天下为十五道,至唐前期,天下已被分别红四十余道,每道皆置察看使,雄藩重镇则带节度使,不带节度使者则带都团练使或都防备使。它们虽还是使职,实际上已经成为统领一道军政、民政、财务、司法等大权的行政长官了。州县二级建制实际上变成了道、州、县三级建制,呈现了“制敕不下支郡,刺史不专奏事”的局面。